浙江理工大学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执行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具体实施细则; 2.负责全校各类货物、服务和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 3.代表学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并受学校委托履行对采购结果的认定。 4.负责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关招标采购工作。 5.负责组织和督促采购合同拟订、审查、归档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协调售后服务;负责协调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纠纷、违约赔偿事宜。 7.受理供应商、用户的咨询,协助做好对违规、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 8.负责与政府集中采购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外贸代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 9.负责办理进口货物的相关手续;负责监管期内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的年审上报。 10.负责采购活动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立卷等。 11.承担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