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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120周年校庆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03月29日 00:00  点击:[]

各校庆筹备工作小组、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印发12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理工委办﹝2017﹞2号)文件要求,为顺利迎接120周年校庆,扎实做好校庆后勤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校庆有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保证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等,结合校庆筹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采购,是指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含财政资金、专户资金和其它资金),并通过学校支付的货物、服务、维修改造工程的采购行为。

一、加强对规范开展校庆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20周年校庆是我校本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与校庆中相关的招标采购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校庆筹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校内各单位务必根据学校校庆筹备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校庆采购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校庆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规范采购的意识,周密计划、统一部署,做到校庆各项采购任务责任到人、程序到位,确保校庆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二、校庆采购工作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我校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采购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请各工作组、各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校庆采购任务。

(一)上级主要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

4.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5.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省属高校小额维修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13〕82号)

(二)学校主要文件依据

1.浙江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浙理工办﹝2014﹞2号)(附件?浙江理工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招标采购监督实施细则)

2.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小额货物和服务采购暂行规定》的通知(浙理工总务﹝2014﹞4号)

三、校庆采购项目预算申报和招标采购流程

(一)采购单位(经办人)通过校内网主页“财务、资产管理平台”发起采购预算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通过“资产管理平台”审批经办人提交的项目预算。

(三)业务(经费)主管部门对采购单位提交的预算进行审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学科建设项目由研究生处审批;教学经费项目由教务处审批;纳入国库管理的科研项目由科技处审批;批量图书(数据库等)由图书馆审批;家具、窗帘等大宗物资和服务类项目由公管处或后勤服务中心审批;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由公管处或后勤服务中心审批。

(四)采购中心审核并确定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

(五)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经费来源,并向省财政厅申报采购预算指标。

(六)采购中心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预算指标,申报采购建议书和采购确认书。

(七)采购中心根据不同采购类型、采购方式落实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

(八)项目合同的签订。

采购完成后,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拟定后,由供应商先行盖章,采购单位确认合同并签字,同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采购合同章用印审批单》,由采购中心在合同上加盖采购专用章。有第三方代理的,还需第三方加盖公章。

(九)项目备案。

1.准备项目备案所需提交的资料,一般包括合同、发票、招标文件、评标记录等。

2.凡通过资产管理平台申报的采购项目,都需要由采购中心在资产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十)资金支付

合同备案完成后,可进行资金支付。

四、对校庆采购工作具体要求

1.时间安排要求:请各工作组、各单位尽早制定校庆有关项目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项目具体参数等,在4月30日前提交采购需求计划汇总表(详见附件),以便采购中心及时制定校庆采购项目时间的安排,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校庆采购任务,避免出现短时间内校庆采购项目扎堆甚至采购项目无法按期实施的情况。

2.项目跟踪要求:各工作组、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明确采购工作任务的具体联系人,从而确保校庆各采购项目有计划、有系统的组织实施。

附件:校庆采购需求计划表

采购中心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校庆采购需求计划表

填报部门:

序号

采购需求

采购类型(选择:货物、服务、工程)

预算金额(万元)

计划完成时间

所属工作小组/学院

经办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