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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加大2017年度采购项目执行力度的通知

2017年11月30日 00:00 陈蔚 点击:[]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17年即将结束,距离省财政国库系统关停不到20个工作日,为加大本年度采购项目执行力度,现就年末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已完成采购,并已签订合同的项目,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关注合同的交付、验收和支付情况;如有供应商逾期履行合同或合同履行中有异常情况的,请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我处。

2、对于已完成采购,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项目,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采购结果确认后的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以确保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3、对于已完成采购且已完成采购合同备案的上级财政拨款的国库项目(如: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省提升地方办学水平项目、省学科建设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等等),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核查采购确认书结余(即,采购确认书预算总金额与采购合同金额之差),及时与我处联系办理财政资金结余和返还事宜;需要继续使用采购净结余的,请与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处联系。

4、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如尚有未报销的采购项目且未完成合同备案的,请及时反馈给我处办理采购合同备案。根据学校财务制度规定,2017年开具的发票,须在年度终了前报销,并完成资金支付。

5、为保障学校利益,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对年度采购项目服务单位或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表详见附件1),以邮件方式反馈我处,以便我处进一步加强服务单位或供应商的考核,并为下年度采购执行提供参考。

6、为更好地保证学校采购工作质量,我们出台了《浙江理工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热忱欢迎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向我们推荐各专业领域采购评审专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7、学校采购工作的需要全校教职工的支持、理解和配合,真诚希望大家在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沟通与交流,我们将努力为大家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与项目采购服务工作(采购中心各岗位分工详见附件3)。

感谢全校教职工对学校采购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配合!

附件3.采购岗位联系电话.doc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服务单位供应商评价反馈表.doc

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