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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加快2017年采购预算执行率的几个注意事项

2017年10月09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直属单位:

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是影响全校预算执行率的重要因素,为保证学校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达到财政规定93%的要求,现将几个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还未申报采购预算的2017年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从尽可能节约采购前的工作时间出发考虑:

1、请各单位尽可能在11月15日之前提交采购预算,后续需要留足申报确认书、编制采购文件、挂采购公告、组织采购的时间;11月15日之后提交的采购预算对加快执行率已无较大意义。

2、提交预算的同时,做好参数和需求的确认(尽可能将参数需求文本与预算一并提交),预算一定要加强调研、价格准确,因为一旦形成采购确认书结余,需等到项目全部资金支付后才能使用结余。

3、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审批采购预算,进行项目建设合同书的符合性检查,以免后续资金支付和项目验收不必要的麻烦。

4、财政采购确认书的生成约需5-7个工作日(须经省教育和省财政厅的审批)。

5、派熟悉项目情况的教师代表参加采购现场,提高采购活动现场的效率。

二、目前正在执行的采购项目(指已通过学校资产系统审核、生成财政采购确认书的或已完成采购程序的)----从尽可能节约采购后的工作时间出发

项目负责人应主动关注项目进程,及时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进行履约验收,该支付的资金及时支付,加快预算执行率;其中:需要提交审计的抓紧办理审计程序。

三、组织采购所需要的法定时间,采购中心会根据项目的情况建议项目使用适合的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

法定公告或公示时限

公开招标

20日(单项或批量100万元以上的)

邀请招标

20日

竞争性磋商

10日

竞争性谈判

3日工作日

单一来源采购

5个工作日

询价

3日工作日

采购结果公示

3日工作日

四、年末采购任务安排的优先原则

1、影响预算执行率的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专项和非专项项目优先;

2、2016年财政资金安排的(资金到期要收回)的国库专项项目(原则上不应该有应采购而未申报采购的项目);

3、处理两年未使用的采购确认书(由采购中心统一给项目负责人发通知);

4、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单项或批量在100万以下的通用设备推荐使用“协议供货、定点服务、网上超市”方式节省采购时间;

5、对历年采购结余资金的清理(由计财处和采购中心完成)。

因本年度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和变化很大,我们已着手修订学校相关采购政策,后续将为大家提供制度的专题培训与宣传服务。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采购中心

2017年9月30日